日前,日本東京法院宣判,三家非法販售 Nintendo DS(NDS)遊戲機 R4 燒錄卡之廠商,需賠償任天堂及其他 49 家遊戲廠商約 9500 萬日圓的鉅額賠償金,讓致力打擊盜版的任天堂及眾多廠商們再度取得一場重要的勝利。
昨(9)日,日本任天堂於官網宣布,根據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有限會社シーフォートジャパン、株式會社マジカルカンパニー以及 Mediaforce 株式會社等三家東京廠商遭判賠 95,620,005 日圓。除任天堂外,其餘聯合提告皆為日本遊戲大廠,包括 CAPCOM、NAMCO BANDI、KONAMI、SQUARE ENIX 和 D3。
NDS 燒錄卡能破解 NDS 遊戲軟體防護機制,並提供記憶體儲存功能,卻也助長了非法遊戲軟體流通的管道,讓遊戲廠商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任天堂曾於 2008 年聯合日本 54 家遊戲廠商,控告包含 R4 在內的 5 家 NDS 燒錄卡進口及銷售商,就非法拷貝遊戲軟體的販賣銷售問題,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隔年,法院也做出判決,宣布相關燒錄卡產品皆禁止進口和銷售,庫存得全數強行銷燬。日本經濟產業省也於 2012 年年底正式宣布,禁止該非法複製盜版軟體裝置輸入日本。目前,臺灣也已不得販售相關燒錄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