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電腦公會今(28)日宣布,國內第一個結合產官學研各界力量的遊戲分級管理組織「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Digital Game Rating Committee,簡稱 DGRC)」於 9 月 28 日教師節正式成立。
臺北市電腦公會表示,隨著數位遊戲蓬勃發展,國內遊戲人口已超過 400 萬、2011 年遊戲產業的產值已達 422 億元,觸角已經從電腦、電視,延伸至隨身的智慧型手持裝置上,儼然成為生活不可或缺的休閒工具,也牽動了國內數位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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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機關代表啟動「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成立儀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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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標章 |
近年來網路遊戲的風行,推升了產業創意,遊戲族群快速擴增,也帶來新的社會現象。目前上網已經成為 75% 的兒童週休二日的主要娛樂,而且超過 50 % 兒童曾上網遊玩限制級與輔導級的遊戲。為了落實遊戲分級、清楚揭露遊戲內容資訊,歐美日韓德等國早已積極投入遊戲分級審查與認證工作。建立公信的分級認證制度,創造安心快樂的遊戲環境,已成為國際性的主流趨勢。
為順應國際潮流,臺北市電腦公會在經濟部、內政部、國家通訊委員會與教育部等政府單位的指導下,集結包括法律、教育、傳播、社工、遊戲設計等領域學界人士,兒福、教師、家長等社會團體,服務、通路等上下游業者,橫跨產業、政府、學界與社會四大領域,共同組成「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以維護數位遊戲產業環境,保護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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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長杜紫軍 |
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預定推動包含遊樂器、個人電腦與手持裝置等各種平臺遊戲的健全分級管理制度,邀請「遊戲業者」、「通路業者」、「社會團體」、「學者」等各界代表擔任執行委員,協助遊戲業者進行正確分級,同時對大眾充分揭示遊戲內容資訊,減少家長對未成年子女購買遊戲時的疑慮,第一線處理分級爭議所造成的社會問題,協助提升遊戲產業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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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電腦公會監事李永進 |
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將由臺大法律學院院長蔡明誠擔任主任委員,他同時也負責起草這次的「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該法案除了承襲 2006 年由經濟部工業局訂定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中的 “分級” 辦法之外,還會明文規範具體的 “管理” 辦法。待目前正在立法院等待審核與三讀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審查通過三讀執行後,即可依法授權訂定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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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明誠 |
25 名執行委員預定邀請產官學研各界代表擔任,包括:
【遊戲業者】
● 電視遊樂器遊戲業者(臺灣光榮特庫摩副總經理劉政和代表簽署)
● 手持裝置遊戲業者(奧爾資訊多媒體總經理李熾榮代表簽署)
● 線上遊戲業者(智冠科技協理黃明芬代表簽署)
【通路業者】
● 臺灣雅虎資訊
● PChome 網路家庭
● 統一超商
● 全家便利商店
● OK.MART 來來超商
● 萊爾富
● 中華電信
【社會團體】
● 臺北市教師會(臺北市教師會理事楊益風代表見證)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代表見證)
●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秘書長李麗芬代表見證)
● 展翅協會
● 勵馨基金會
【學者】
● 法律領域
● 社會學領域
● 教育領域
● 大眾傳播領域
● 數位設計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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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代表簽署與見證自律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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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代表合影留念 |
遊戲分級方式將沿用現有的「普遍級」、「保護級」、「輔導級」、「限制級」4 級制。分級審查主要會以業者自律與主動登記方式實施,不會採用強制事先送審的方式實施,避免對業者造成太大阻礙。不過如果業者有公正第三方分級審查的需求,委員會也會協助邀集社會團體與學者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來提供分級審查服務。所有遊戲的分級資訊都將匯入資料庫,在網站上提供查詢。
維持現行 4 級制(註:背景陳設僅為示意,不代表實際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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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標章有可能會捨棄現有的紅綠燈設計,改採較簡潔美觀的設計,並具體規範標章的大小與位置,終結目前各家標示不一的現象。除此之外還研議參考美國 ESRB 或日本 CERO 的作法,在分級標章之外另行添增具體內容描述標示,如「暴力」、「槍枝」、「藥物」等,作為購買遊戲時的參考。相關施行細節部分會等「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三讀通過公告實施後具體研擬。
不只是針對遊戲軟體進行分級管理,未來數位遊戲分級自律推動委員會還會與政府機關合作,針對遊戲廣告宣傳部分進行輔導,讓遊戲分級與廣告尺度一致,也就是說普遍級遊戲的廣告也要符合普遍級標準,以杜絕目前許多普遍級遊戲採用腥羶色限制級宣傳行銷手法的現象。對於實體與虛擬通路業者也會制訂出明確的銷售規範,從上游業者到下游通路充分落實遊戲分級。審查中的「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將賦予地方主管機關更大的裁量權,以達成落實分級管理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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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程與未來展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