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優股份有限公司 2 月 1 日在官方網站發表新聞稿,宣布已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控告任天堂株式會社要求法律保護與賠償。新聞稿中博優除了控訴任天堂為回收臺灣經銷權而不守信用做法霸道之外,並主動爆料當初在商談 Wii 主機臺灣代理銷售權階段時,任天堂、博優、展碁與宏碁等各方勢力之間的商業糾葛等不為人知的業界秘辛。
博優表示,任天堂當初曾召開臺灣子公司任天堂溥天的董事會,決議將臺灣的獨佔銷售權授予博優,不過如今卻違背了當初的決議,將 Wii 的銷售權給予宏碁關係企業的展碁,同時解除博優的獨佔性銷售權,造成博優龐大的損害,因此博優決定對任天堂提出告訴,請求法院予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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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優董事長曾愛玉於 2011 年 7 月的記者會中發言控訴任天堂違反商道 |
根據新聞稿所述,當初展碁國際是因為事先已擁有 Wii 在臺灣與中國的註冊商標(編按:展碁國際公司名稱 Weblink International Inc. 縮寫即為 WII),以此為籌碼與任天堂談判取得 Wii 臺灣銷售權,博優則是單方面遭受任天堂威脅必須就此妥協,提出的最惠待遇保護最後也未能實現。
新聞稿進一步推論,Wii 銷售權的旁落可能肇因於任天堂與展碁母公司宏碁的利益輸送,從而犧牲了原代理商博優的權益。最後任天堂於 2010 年 11 月 29 日派出承辦部門主管,偕同律師遞交存證信函解除博優的銷售權以及博優董事長曾愛玉在任天堂溥天的總經理職務,不顧人情道義。
博優指出,這是任天堂在開拓新市場時的一貫手段,先尋求當地業者擔任代理,待市場壯大後再由自己成立的子公司取而代之,包括韓國、香港與臺灣的原總代理最後都被拔除代理權。
博優主張,自 1982 年以來博優都致力於開拓市場與打擊盜版,董事長曾愛玉因此屢遭威脅,但是對於獲得的和解金分文未取,直到臺灣政府嚴格執法讓盜版集團撤出臺灣轉往中國為止。任天堂卻在市場環境改變之際,擴增直屬子公司人員編制並片面解除曾愛玉的總經理職務與博優的代理權,讓博優方面無法接受,故不得已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加以裁決,以求法律上的保護與賠償。
繼先前博優董事長曾愛玉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對任天堂提出告訴後,本次博優又發表新聞稿確認提告的事實,同時詳述自 Wii 主機代理權之爭以來雙方的糾葛,雖然新聞稿內容只是博優單方面說法,不過仍能從其中獲知不少先前記者會中未說分明的細節,後續發展仍有待追蹤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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