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S 委員會日前接獲舉報,MSE 的四位選手:Empt2、LOFS、Chunx 與 CaNdy 疑似違反 LMS 反挖角條款,私下接受前 NGL 領隊的邀約。接獲舉報後,LMS 委員會立即與 MSE 戰隊管理團隊以及四名選手約談,最後根據獲得的證據以及約談的結果,確定該四名選手以及前 NGL 領隊確實違反了 LMS 反挖角條款,因此 LMS 委員會將根據條款給予以下懲處:
以上懲處適用於全球英雄聯盟職業聯賽,禁賽期間選手亦不得登錄於任何職業戰隊正式與候補選手名單。
由於 CaNdy 並沒有直接聯繫意圖挖角者,而是由其他三位選手輾轉告知,同時 CaNdy 在接受調查時也坦承並具有悔意,因此 LMS 委員會酌情將 CaNdy 的禁賽期間改為半年。
為何要有反挖角政策?
防治惡意挖角的相關制度對於組織間的穩定性和競爭公平性是相當重要的。在賽季中,選手們不應該因為受到來自其他隊伍的挖角而影響了比賽的表現。
當選手與隊伍間的合約開始生效時,選手就應該在期間內全力為他所效力的隊伍進行比賽。而不應在賽季中因為受到來自其他隊伍的邀約而私下達成轉隊協議,這樣的行為對於隊伍和整體環境都不是一件好事。
這並不代表我們認為選手不能轉隊或不能去尋找最適合他的隊伍-事實上選手們的合約中通常都有買斷條款,並能與所屬隊伍的管理階層討論轉隊的可能性、或在現行合約結束後與其他隊伍達成協議。
合約基本上必須要保障的權利有二:對選手而言,合約最重要的功能即是穩定性和薪資的保障;對隊伍而言,合約除了保障他們簽下的選手能夠穩定的為隊伍效力以外,當選手想要離開隊伍時,管理階層應該擁有參與討論的權利。這是很重要的一點,而防挖角條款能夠確保這一點。
此外,為了確保 LMS 戰隊以及選手們的權利以及身為 LMS 戰隊與選手應履行的義務,LMS 聯盟規章新增「8.4 戰隊及選手交易規則」,以下為 8.4 規則內容:
【8.4 戰隊及選手交易規則】
各戰隊參加 LMS 聯賽將受選手交易規則規範,如有違規將受到全球防挖角與反干預政策懲處,請各戰隊配合。
8.4.1 戰隊若有意接觸其他戰隊的登錄選手,需使用書面向 LMS 委員會及該選手所屬的原戰隊管理層提出交易申請,若原戰隊管理層拒絕此交易申請可以駁回;若原戰隊管理層同意此交易申請,可選擇由原管理層人員與該選手告知或同意讓其他戰隊管理層人員直接與該選手進行溝通。
※ 如選手合約期限已過,將成為自由選手,則各戰隊可以自由與該選手接觸,該選手也可自行與各戰隊進行交易。
※ 本規則適用於全球 Riot 一級職業聯賽(包含 NA LCS、EU LCS、LCK、LPL 與 LMS),外卡區(如 GPL)部份如選手與戰隊有合約保護,則一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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